第二百四十八章 鱼戏莲叶间-《衣冠何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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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左军将军傅祗写信对杨骏说:“还没有听说帝王刚死,就给臣下论功行赏的事。”杨骏不听。傅祗是傅嘏的儿子。

    下诏书,朝廷内外群臣一律晋升一级,参预晋武帝丧事的晋升二级,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一律封为关中侯,免除一年的赋税。

    皇帝被正式立为太子有二十多年,现在继承了大业,但是遍施奖赏,赐予爵位,比泰始革命之初以及各位将领平吴的功绩得到的奖励还要丰厚,这就使轻重不相称了。

    况且占卜得知,大晋传国世代无穷,现在开创的制度,是要传之于后世的,如果有爵位就必得进升,那么几代以后,就没有人不是公侯了。

    汉主刘聪每次与大臣们商议政事,刘殷都不表示什么态度,等大臣们离开,刘殷单独留下,为刘聪对所议铺陈发挥再理出头绪,商讨事宜,刘聪从没有不采纳他的建议的。

    官府按人征收固定的田租。

    “丁男课田五十亩,丁女二十亩,次丁男半之,女则不课。”课田的田租五十亩收租四斛,大抵合每亩八升。边远民族居民不课田,每户交米三斛,再远的交五斗,叫做“义米”。

    极远的每人交钱二十八文,叫做“算钱”。

    由于农民占田常不足定额,却还要按规定的定额交租,致使很多农民被迫投入世族、官僚、地主门下为荫户,以逃避交租,严重影响了收入。

    为解决财政困难,改行度田收租制,即大量土地,按实占田亩收租,每亩征米三升。但世家大族拒交租米,积欠五十余万斛。

    后来,废除此制,改为王公以下每口税米三斛,后又激增至每口税米五石。农民极苦,纷纷逃户,国家户籍上的户口减少了十分之三。

    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丁男之户,岁输绢三匹,绵三斤;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。”

    边远郡县只交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,少数民族居民每户交麻布一匹,远地可减至一丈。

    户调不分贫富,以户为征收单位,对广大劳动人民极为不利。

    一般田租高出一倍,户调约增加三分之一。

    第一品占田五十顷以下,每低一品,递减五顷;第九品可占十顷;一品二品占佃客十五户,三品十户,四品七户,五品五户,六品三户,七品二户,八品、九品一户。他们还可以庇荫衣食客,六品以下三人,七品、八品二人,九品一人。

    这样规定,原想在承认官僚们的经济特权的基础上对他们加以适当限制,但并未起到限制作用。

    超过规定的官僚贵族对此置之不理,而占田不足、佃客缺少的官僚贵族却反而补足了土地和佃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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